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根据《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综〔2024〕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历史文件、制度渊源及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武义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武义县白洋街道武阳东路4号银田大厦8层办公室处,邮编:3212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806472382@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0日。 联系电话:89076907 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2日
附件: 征求意见稿.docx
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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