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乡环保建设工作,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参与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在充分听取了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樟溪乡秸秆禁烧巡查及秸秆综合利用合同(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征求意见。 该公示期限为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9月3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话提出意见。联系电话:8803359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樟溪乡人民政府(地址:松阳县樟溪乡肖周村88号) 附件:1、 《樟溪乡秸秆禁烧巡查及秸秆综合利用合同(征求意见稿)》.docx 2、 起草说明.doc 松阳县樟溪乡人民政府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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