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 ,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现全文公布,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该公示期为30日(2025年8月4日—2025年9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限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话提出意见。联系电话:8077203 二、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长虹东路69号;邮编:323400) 附件: 附件1: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zip 附件2:起草说明.doc
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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