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4〕64 号)、《丽水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丽民〔2025〕43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我局拟定了《庆元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25年7月28日起至2025年8月6日,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话方式:联系电话:0578-6211056;联系人:叶何洁。 2.信函方式:邮寄地址:庆元县濛洲街道横城南路18号(庆元县民政局收);邮编:323800。 附件:《庆元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庆元县民政局 2025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