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等法律法规,经具备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测算,制订《关于公布兰溪市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体育场路75号,兰溪市城乡有机更新服务中心收,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zjlxyjgx@163.com。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 联系人:吴小卫 联系电话:0579-89011017 附件: 关于兰溪市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关于公布兰溪市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