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多湖街道村(社)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保护村(社)集体“三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村(社)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村(社)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多湖街道办事处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及金东区三资办〔2021〕2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工作实际,起草了《多湖街道村(社)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
公示日期:2025年7月23日至8月22日
联系方式:金东区多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579-82172349
联系地址:金东区喜和路292号
邮编:321015
意见征求截止时间为8月22号
附件:
1.多湖街道村(社)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草案).doc
2.《多湖街道村(社)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草案)》起草说明.docx
金东区人民政府多湖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23日
《多湖街道村(社)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草案)》于2025年7月23日在金东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8月22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喜和路292号多湖街道办事处;邮编:321015。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