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绍兴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绍政发〔2015〕42 号)和《越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意见》(越政办发〔2021〕7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25年度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项目“修订《府山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在意见征求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办事处提出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20日; 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285号府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顾同志,联系电话:0575-89117783
《府山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关于《府山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wps
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