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龙游县“市域一体使用房票”工作,调整、修订了《龙游县“市域一体使用房票”实施办法(试行)》部分内容及表述,使之与我县“市域一体使用房票”工作实际相适应,县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草拟形成了《关于调整<龙游县“市域一体使用房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现将其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8月14日前反馈至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李逸群,联系电话:0570-7025915,电子邮箱:lyjsgk@163.com。 附件:1. 《关于调整龙游县“市域一体使用房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2. 县住建局《关于调整龙游县“市域一体使用房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