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现将《新埭镇搅拌站建设工程项目草案及起草说明》(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新埭镇新南路398号新埭镇人民政府315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557161。 3.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板块(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8日。 平湖市新埭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8日
新埭镇搅拌站建设工程项目草案 一、项目名称:新埭镇搅拌站建设工程 二、建设单位:平湖市新泖建设有限公司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拟建地点: 项目选址位于平湖市新埭镇大齐塘村沈荡漾东侧、公共码头南侧。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用地面积约15691.3平方米(折合约23.54亩)。新建建筑面积约10724.2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总面积约10310.6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13.53平方米。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搅拌车间、机修车间、废品仓库、压滤设备房、研发车间、传达室、粉料库,其中机修车间、废品仓库、压滤设备房、粉料库、传达室为单层,研发车间为多层工业建筑,搅拌楼为高层工业建筑,同步建设绿化、照明、强电、弱电等配套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以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2731.79万元。 七、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新埭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城镇规模的不断扩大,混凝土作为基础建筑材料的需求量激增,而搅拌站的建设是保证混凝土供应的有效举措。一方面,可满足城镇化建设中住宅、交通等工程对混凝土的海量需求,其标准化生产与批量供应能保障工程连续施工,提升质量稳定性并缩短工期;另一方面,规模化生产可降低材料、人工及运输成本,封闭式管理减少粉尘与废水污染,符合环保政策要求。此外,还能拉动水泥、砂石等产业链发展,增加就业与税收,且通过智能化系统与绿色建材应用,推动建筑行业数字化与低碳化转型,是兼顾效率、成本与环保的基建核心配套。因此,规划建设新埭镇搅拌站建设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八、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在场地选址、建设方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条件等方面条件具备,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对城市带来较大的正效应,国民经济评价较高;项目法人平湖市新泖建设有限公司具备实施该项目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且相关配套措施完备;本项目的实施与平湖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在采取一定的措施后本项目可行性风险较小。
附件-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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