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政府储备粮油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苍南县县级储备粮油轮换管理活动,县发改局会同县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苍南县支行对现行《苍南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并征求了行业内及县级相关单位意见,形成《苍南县县级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6月30日至7月10日。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苍南县行政中心410室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科(邮编:325802)。来信请注明“《苍南县县级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4003988@qq.com。 附件: 苍南县县级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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