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定价目录》和《浙江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局经过多次调研会商,起草形成了《嘉兴市本级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调整嘉兴市本级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三个文件。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如对《嘉兴市本级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三个文件有相关意见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详细理由和依据。
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需提供单位全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23日。
通讯地址:嘉兴市广场路1号市发展改革委价格处,邮编314000;
联系电话:0573-82521186(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73-82872248、82872241(市建设局)
联系人:杨工
电子邮箱:jxfgjg@126.com。
附件:附件1-嘉兴市本级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调整嘉兴市本级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3-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4日
征集已结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