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法性前置审查工作需要,我局已完成的编制工作《新昌县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经费补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在《实施细则》批准发布之前,为规范制发流程,进一步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23日-2025年7月2日。
联系人:竺小洪
联系电话:86048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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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新昌县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经费补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新昌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23日
关于公开征求《新昌县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经费补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已于2025年6月23日-2025年7月2日完成公众意见征集,共收到0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