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绍兴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绍市财法〔2019〕5号)的要求,我们对2025年5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拟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7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7月3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局。 征集日期: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3日。 联系人:任锦丹 联系电话:0575-85209844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附件: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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