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起草了《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7月2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公众也可在意见征求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向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反馈意见,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意见时间:2025年6月21日至2025年7月2日。 联系人:柴中凯(0575-88613770); 传真:0575-85120791;邮箱:824467416@qq.com; 联系地址:越城区胜利东路219号407室(邮编:312000)。 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20日
附件1: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绍兴市越城区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3:不再纳入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统一目录的建设、水利招投标相关行政处罚事项清单.docx
起草说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