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于2020年10月10日在(具体网址)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0天的公示期,截至10月23日,我单位共计收到 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主楼451;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xyjh82469770@163.com。
联系人:叶孝敬 联系电话:82397138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