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及省政府关于全省招标投标领域治理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根据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对部分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活动。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订了《关于宣布废止和修改部分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金华市金东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do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康济南街368号金东区司法局,邮编:321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hhy64332@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 联系人:胡晗瑜 联系电话:0579-82171120 附件: 1.关于宣布废止和决定修改部分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doc 2.起草说明.docx 金华市金东区司法局 2025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