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外商投资便利化改革,落实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惠民利企事项,有效简化外商投资经营主体登记提交的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文件等相关材料,形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文件两地互认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7月1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形式反馈,并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391772481@qq.com 联系人:陈磊 联系电话:0574-87187734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区(邮编:315066) 附件1: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文件两地互认试行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开展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文件两地互认试行办法》的起草说明.docx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6日 本次意见征集已结束,未在征集期内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