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做好耕地保护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等有关政策的通知》(浙政办函〔2025〕2号)等规定,我局起草了《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等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等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广泛征求意见,望广大社会公众多提宝贵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国土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科。 联系人:莫扬艳 联系电话:0578-2668264 邮寄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2号
关于《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等有关政策的通知 》的起草说明0611.docx
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等有关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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