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省政府令第337号)的规定,松阳县公安局将松阳县综合智慧仓储项目列入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现将《松阳县综合智慧仓储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7月10日。 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通过电话方式:联系人:周伟华 联系电话:8954152 2.通过信函方式:松阳县公安局 (地址:松阳县水南街道南环路112号;邮编:323400;联系人:周伟华 联系电话:8954152),并在信封上备注松阳县综合智慧仓储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有关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1、 松阳县综合智慧仓储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wps 2、 起草说明.wps
松阳县公安局 2025年6月10日
【已结束 结果反馈】松阳县公安局关于《松阳县综合智慧仓储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结果
松阳县公安局在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调查征集”栏目发布关于征求《松阳县综合智慧仓储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网上征求意见公告,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06月11日至2025年07月10日)。公示期间,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0条,采纳0条,松阳县公安局关于《松阳县综合智慧仓储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不再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松阳县公安局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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