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切实提高我区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提升林木采伐管理的科学性和执行力,根据省政府《关于公布批准“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浙政发[202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通知》。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农业农村局(金华市光南路1479号),邮编:321015。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052848809@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192026 附件: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通知.docx 起草说明.docx 金华市金东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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