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平市监〔2024〕35号)等规定,我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制定并有效的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5年6月3日之前反馈至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曾扬杨,联系方式:0577-63719091 邮箱:pyschjgj578@163.com
2025年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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