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阳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平政办〔2020〕3号)等文件要求,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两年定期清理一次”的原则要求,对2025年5月前以平阳县科学技术局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清理。现就清理结果(见附件1)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如有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于2025年6月9日之前反馈至平阳县科学技术局。(地址:平阳县昆阳镇雅河路189号平阳大厦11楼,联系人:金晨,联系电话:0577-63700135,邮箱:564072708@qq.com)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征集意见和采纳情况汇总表.doc
平阳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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