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关于做好市本级实习见习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期限为2025年5月1日至5月30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5月30日前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徐坤。 电子邮箱:274556083@qq.com。 联系电话:0570-3086759。 通讯地址:衢州市仙霞中路36号市行政中心4号楼403室。 附件1: 关于做好市本级实习见习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 关于做好市本级实习见习工作的通知起草说明.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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