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 年版)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2〕163号)、《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行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事〔2024〕3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过成本监审、集体审议等程序,近期,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平阳县民政局起草了《关于调整平阳县火化殡仪馆殡仪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12日。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收费标准有意见和建议均可来电或来信反映,也可通过留言提出。 联系人:施小碧 联系电话:0577-63700811 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平阳大厦706办公室 附件:《关于调整平阳县火化殡仪馆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关于调整平阳县火化殡仪馆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docx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平阳县民政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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