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乡镇履职事项清单梳理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激发基层治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机构改革等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行调整,我办起草了《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浦阳街道等六个乡镇(街道)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意见征求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至5月29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在公示限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浦江县文旗路288号综合行政执法局522办公室,邮编:3222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zfjbgs12@163.com。联系人: 蒋孜昀(电话:0579-89383515) 附件: 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浦阳街道等六个乡镇(街道)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意见征求稿).doc
浦江县浦阳街道、仙华街道、浦南街道、黄宅镇、白马镇、郑宅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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