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 号)要求,我局对2024年12月31日以前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5月28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任灵娟处。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人民北路130号 联系人:任灵娟,0578-5099828 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景宁畲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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