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落实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我市劳模待遇工作,《关于进一步落实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完成起草工作,现特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月10日前反馈至温州市劳动模范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温州市总工会)。

  联系人:张旭;联系电话:0577-88831384;电子邮箱:jjbwzgh@163.com;通讯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百里西路工会大厦A1501室。 

  附件:1、关于进一步落实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进一步落实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docx


  温州市劳动模范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温州市总工会)

  2021年2月1日

征集部门: 温州市劳动模范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温州市总工会) 发布日期:2021-02-01 截止日期:202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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