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全省医疗健康数据互通共享,我委研究起草了《关于做好2025年健康数据高铁扩容提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16号(邮编310006)省卫生健康委规划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做好2025年健康数据高铁扩容提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联系浙江省卫生健康委规划处。 联系电话:0571-87709223。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ghc@zjwjw.gov.cn。 关于做好2025年健康数据高铁扩容提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有关工作部署,现就2025年健康数据高铁扩容提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接入健康数据高铁。9月30日前,各市按照《浙江省卫生业务网非公立机构接入规范(试行)》(附件1)完成二级及以上社会办医疗机构网络对接,并完成西医门(急)诊病历、西医门(急)诊处方等第一批2个数据集归集至省平台。 二、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据采集扩容工作。6月30日前,各市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住院、手术等数据集归集至省平台,使用自建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市完成基本公卫系列数据集归集至省平台,数据集详见附件2。 三、持续提升健康数据高铁数据质量。各地要加强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工作指导,做好数据源头治理工作,确保数据传输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一致性。各设区市要落实专人定期登录数据质控系统查看质控结果,及时整改相关数据质量问题,保障各数据集质控综合得分达到92分以上(如遇升级、更换系统等特殊情况提前向省项目组报备)。同时,要加强网络数据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强化网络数据安全防护措施,严防数据泄露。 附件1:浙江省卫生业务网非公立机构接入规范(试行).docx
附件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据集清单.docx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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