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我局对 2024年12月31日前以本局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起草了《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5月19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反馈意见方式:书面、网页留言或电话 通讯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15号楼 联系科室: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法规科 联系人:陈乐,联系电话:0577-88524373。 附件: 关于《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起草说明.doc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