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诸暨市卫健局起草了《关于废止〈诸暨市惠民医院医疗优惠实施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4月17日前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也可通过电话、书面等方式反馈至诸暨市卫生健康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7日 联系人:王佳伟 联系电话:0575-87252120 通信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高湖路45号市卫生健康局202办公室
附件:1. 起草说明.docx 2. 关于废止诸暨市惠民医院医疗优惠实施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3. 《诸暨市惠民医院医疗优惠实施意见》(诸政办发〔2007〕170号).docx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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