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金华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及各界人士的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东阳市广福东街426号东阳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邮编:322100。 意见反馈的期限为2025年4月8日-5月8日 联系人:黄晶晶 联系电话:0579-86647011 附件:1.《关于进一步优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进一步优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通知》起草说明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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