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切实解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突出环境问题,消除污染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根据《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规定,我局起草了《关于全面加强乡镇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1月22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1年1月13日-1月21日。 联系人:郝迪,电话:0575-88376141,17769718185, 传真:0575-85135430,电子邮件:1347933846@qq.com。 通信地址:树下王路38号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5办公室 附件《关于全面加强乡镇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