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依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已对2025年度拟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企业名单进行了公示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4月14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现将2025年度应当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企业名单进行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金华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5日
附件:金华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