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村民: 本次跨山集聚小区融合共治试点涉及玉岩镇玉湖村,总体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要求,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整合资源要素,重塑基层公共服务基本单元,努力推动同城同标,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基础、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推动公共服务跨山统筹一体化改革,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对本决策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持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于公示期内可向我镇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中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期满无异议,我镇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限为: 2025年3月28日一2024年4月28日 公示方式和地点: 网上公示:松阳县政府网站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信件寄往“玉岩镇人民政府”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玉岩镇小学路1号 2.邮编:323400,信封上请注明“玉湖村跨山集聚小区融合共治试点方案意见”,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8-8098113 附件: 附件1:玉岩镇玉湖村跨山集聚小区融合共治试点(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关于《玉岩镇玉湖村跨山集聚小区融合共治试点》(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松阳县玉岩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已结束 结果反馈】关于公开征求玉岩镇玉湖村跨山集聚小区融合共治试点(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结果
2025年3月28日一2025年4月28日,玉岩镇在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调查征集一栏公示《玉岩镇玉湖村跨山集聚小区融合共治试点方案》。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共0条,采纳0条。《玉岩镇玉湖村跨山集聚小区融合共治试点方案》不再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松阳县玉岩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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