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于1997年12月1日颁布实施,对规范水库大坝建设、加强水库大坝管理、保障水库大坝安全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为全面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省水利厅完成了《浙江省水库安全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4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浙江省水利厅。 联系人:何雷霆 联系电话:0571—87813571 电子邮箱:heleiting@zjwater.gov.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水利厅运行管理处(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7号,邮编310009) 附件: 浙江省水库安全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pdf
浙江省水利厅 2025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