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平阳县推行执法助企服务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决策部署,探索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创新打造“阵地前移、服务前置、力量前倾”的执法助企服新模式,将“有事必应的有感服务,无处不在的无感监管”理念贯穿执法全过程、各环节,努力让企业“放心大胆”投资、“后顾无忧”经营,结合平阳实际,.设立“执法助企服务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优化营商环境贯穿基层执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监管执法与服务企业互融互促,打出治理提升、指导帮扶、科技赋能、精准执法“组合拳”,让企业既感受到监管执法的力度,更体会到服务帮扶的温度,为企业安全生产、放心生产提供执法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打造服务型执法新模式。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施策、协同发力、整体推进,解决多头检查频繁检查问题,减少对企业干扰。深入践行“有感服务、无感监管”理念,探索建立“以帮代管”服务新模式,将普法、指导、服务、警示教育等功能前置,大力弘扬严实作风,实打实帮助企业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做到“不叫不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说到做到”。

(二)构建政企互动平台。充分发挥“两个健康办”的功能作用,倾听收集企业对执法全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搭建高层次的交流平台。以沟通“面对面”、解难“点对点”的方式,促进执法部门、企业、第三方之间的日常交流,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精准帮助解决生产发展遇到的难题,增强企业“搬进来”“离不开”的县域认同感。

三、实施内容

1、明确执法检查时间。明确每月第二周为全县“执法助企服务周”,在此期间,除因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环境保护、突发事件、投诉举报、案件查处或上级部署等特殊原因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到企业开展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检查、调研、考察等活动。

2、开展企业服务月主题活动。结合专业性指导咨询、矛盾纠纷化解、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公益实践等阶段性工作实际,每月明确一个主题,由县两个健康办牵头,联合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消防、司法、工商联、经信、商会、人大联络站等相关职能部门深入企业开展服务工作。

3、严格检查计划备案。全面实行执法检查备案管理制度,推行“月备案+季备案”、“事前备案+事后备案”模式,按规定填报《平阳县执法检查备案表》,严格“执法助企服务周”期间入企执法检查程序,细化、精简日常检查计划,未经备案不得自行开展执法检查。

4、优化执法检查方式。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无接触”式监管模式,推进信用分类管理与双随机抽查深度融合,全面推行联合检查、精准检查,推广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同一行政执法机关不同内设行政执法机构在相近时段对同一企业分别实施行政执法的,应合并进行;不同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在相近时段实施的行政执法,能够合并进行的,报请县政府牵头联合进行;严禁各部门以日常调研指导工作等名义进入企业变相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5、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入企执法检查情况纳入优化营商环境目标绩效考核,实行定期督查、定期通报,推动“执法助企服务周”制度落地落实。畅通投诉举报途径,企业对违规入企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不规范等问题,可在帮企云平台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后及时反馈处理情况。深入两万行动,设立助企联络员,及时收集并处理企业诉求或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加强对企业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6、将有条件的“首违不罚”制度落到实处。行政执法人员要依法依规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一律不予行政处罚,采用书面承诺书的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企业涉及严重违法,确需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的,必须严格履行法制审核,集体决策等执法程序,依据本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等文件进行处罚,对处以罚款的企业,因确有经济困难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当依法准许。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从服务企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涉企合规指导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县司法局、各执法部门负责相关工作业务指导,适时组织开展业务交流;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将执法助企服务工作纳入企业服务中心建设指导评价体系,推广执法助企服务增值化;县工商联指导督促属地商会做好部门沟通会商。

(二)加大服务指导。各责任单位要改进执法理念,推行普法式、提醒式执法,加强执法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针对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从解决主要矛盾入手,实施分类梳理,指导企业做好整改提升,督促企业合法经营、自觉守法,以优质服务解决企业存在的难题。对于适用合规治理、合规承诺而免罚、轻罚的企业应当纳入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跟踪服务力度,推动“有感服务 无感监管”建设目标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健全容错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廉政风险和履职风险防控机制,最大限度压缩和堵塞权力寻租空间。执法人员在实施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工作中出现一些偏差失误,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勤勉尽责、未谋私利,能够及时纠错改正的,按照《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改革创新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平委办〔2018〕25号)的规定不作负面评价,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各执法单位不得将行政处罚案件数量、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四)加强督查考核。县纪委牵头对“执法企业服务周”制度是否有效落实、各执法检查部门是否依法规范涉企检查、企业能否“安静生产经营”开展集中走访,要求各涉企检查部门在开展行政检查工作中,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依法维权,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让“执法企业服务周”工作落实落细、见行见效。

平阳县推行执法助企服务周实施方案.docx


征集部门: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5-02-20 截止日期: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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