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劳动者的综合职业素养和就业、创业、创新能力,引导和规范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3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 电子邮件:liushifeng@126.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注: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建议) 联 系 人:刘世锋 联系电话:88229591 邮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行政中心8号楼916室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来信请注明: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建议,邮编:315042。)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9日
《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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