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乱检查,提高行政执法质效,我局起草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西路91号司法局调研督察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829615。 3.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 板块(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17:00。 平湖市司法局 2025年2月18日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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