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根据《台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24〕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三门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2月27日前以信函或电话等方式反馈至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8日-2025年2月27日 联系电话:0576-89311092;联系人:范安宁 联系地址:三门县海丰路2号,邮编:317100. 附件:《三门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三门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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