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等相关规定,诸暨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诸暨市2025年禁渔期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2月24日前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4日; 联系人:王佳铭,联系电话:87597791; 通信地址:诸暨市环城东路99号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1. 起草说明.docx 2. 《诸暨市2025年禁渔期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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