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发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强化林区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订了《关于发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义乌市人民政府网,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宾王路378号行政7号楼A1009室,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757763421@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

联系人:黄姣    联系电话:83822791

附件:关于发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发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docx


征集网站: 义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0-08 截止日期: 2024-10-18
关于《关于发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关于发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0月8日在义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0天的公示期,截至2024年10月18日,我单位共计收到 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宾王路378号行政7号楼A1009室,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757763421@qq.com。

联系人:黄姣    联系电话:83822791

义乌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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