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0月8日在义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0天的公示期,截至2024年10月18日,我单位共计收到 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宾王路378号行政7号楼A1009室,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757763421@qq.com。
联系人:黄姣 联系电话:83822791
义乌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