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6月13日在义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7月13日,我单位共收到0条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1109室;邮编:32200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556105018@qq.com。
联系人:何轶群;联系电话:0579-85580629。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