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温州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2月2日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8条,主要是关于第四条“运输监管”,有网民提出“建议政府部门出台适当的补助政策,指导并支持车船运输企业整合和车辆淘汰更新”。
二、意见处理
我局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市相关单位在后续倡导企业整合、车辆淘汰更新的实施中,将制定出台相应指导性文件,对车、船运输企业进行规范性引导,在抓好行业管理的同时,注重营商环境提升。另外列入待审核中的转运码头将由市相关单位实地踏勘,对合理性、合法性以及城市市容、交通环境影响等因素严格评估,评估合格后才予以启用。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以上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做好《温州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的实施工作。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