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7号)规定,进一步提升我市就业见习工作质效,我局牵头起草了《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2月2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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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洪一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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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2日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2025年1月22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征求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2月24日。
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反馈。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流程进行文件制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