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砂石开采秩序,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3〕52号)、《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砂石管理工作的通知》(衢自然资规〔2023〕7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关于《龙游县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砂石开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2025年1月17日-2025年2月17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2月17日前通过信函、电话,邮箱等方式反馈我局。 联系人: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夏冰 联系电话:0570-7019205 邮箱:364024426@qq.com 地址:龙游县幸福路148号 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17日 《龙游县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砂石开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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