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政府投资项目造价评审服务考核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为切实履行财政职能,进一步规范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的造价评审服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造价的评审质量,建立健全科学、公平、公开的中介机构管理机制,根据省政府令第363号关于《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4件规章的决定》和平政办[2018]120号《平阳县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平阳县财政局起草了《平阳县政府投资项目造价评审服务考核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月16日前反馈至平阳县财政局。

  联系人:平阳县财政局投融资项目评审中心  陈志敏

  联系电话:13868500889 , 620889

 

 

 

平阳县财政局

2025年1月15日

 

《平阳县政府投资项目造价评审服务考核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告版.doc

《平阳县政府投资项目造价评审服务考核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docx


征集部门: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5-01-16 截止日期:2025-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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