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兰溪市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更新改造补偿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体育场路75号,兰溪市城乡有机更新服务中心收,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zjlxyjgx@163.com。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 联系人:彭甜甜 联系电话:0579-89011022 附件:1.《兰溪市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更新改造补偿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2.《兰溪市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更新改造补偿安置办法(试行)》起草说明.doc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