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有机更新,满足人民群众对安置房屋的多样化需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订《兰溪市有机更新项目房票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体育场路75号,兰溪市城乡有机更新服务中心收,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zjlxyjgx@163.com。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6日。 联系人:彭甜甜 联系电话:0579-89011022 附件:1.《兰溪市有机更新项目房票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2.《兰溪市有机更新项目房票实施细则(试行)》起草说明.doc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