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宣布失效、废止和决定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家和省文件对专项清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并起草了《关于宣布失效、废止和决定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月27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委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委,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27日。

联系人:陈  安,联系电话:0575-85150879,电子邮件:8168195@qq.com。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5号楼407办公室。

附件:关于宣布失效、废止和决定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起草说明.doc

征集部门: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01-16 截止日期:202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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