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青田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根据《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80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综〔2024〕9号)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经反复修改完善,青田县财政局形成了《青田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青田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时间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2月7日。 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登录青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留言。 (二)信函方式:邮寄信函。 联系人:陈建林 邮政编码:323900 联系地址:青田县财政局(青田县鹤城街道临江东路1号青田县财政局908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8-6835711
附件1.青田县财政局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青田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青田县财政局关于青田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起草说明.docx 青田县财政局 2025年1月8日 |